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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高港区纪委“五化”机制保障纪律审查安全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5-12-1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安全分工责任化。在进入初核阶段前,提前制定安全预案,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分管常委为办案安全总负责人,承办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谈话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压力传递纵向到底。
  二是人员交接无缝化。在被调查人员交接、接送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执法仪与办案点谈话室录音录像“无缝衔接”,实现执纪的信息化流转、全程化监控。
  三是硬件保障科技化。在谈话室配备高清晰度录音装置、多角度监控视频装置等,根据审查需要适时对调查对象进行行为分析,消除因硬件设施落后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四是情绪稳控全程化。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绪特点,分类采取情绪稳控措施,并在谈话结束后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后续跟踪帮教工作,防止其因心理负担较重引发不良后果。
  五是安全档案痕迹化。纪律审查工作结束后,将谈话室监控、行车记录仪等有关录音录像内容刻录成盘,办案安全日志、视频监控日志装订成册,办案安全有关资料专门归档保存,确保“每案一盘”、“每案一册”、“每案一档”。今年以来,该区共实施纪律审查29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高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