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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亮剑”村(社区)财务清查问题线索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4-0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高港区委《“机关干部百村行”活动方案》和区委办公室《“机关干部百村行”一季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的相关要求,近期,在区纪委监督下,由区审计局、农委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7个清查工作小组,经动员部署和集中培训后,分别进驻全区7个镇(街道),对全区各村(社区)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一是合理确定清查范围。清查活动涉及全区所有的90个村(社区),适当延伸检查村(社区)所办经济实体、财务单独核算的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检查2014和2015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追溯其他年度。

二是统一部署清查重点。要求各清查小组重点清查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集体“三资”监管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贩情况,同时对社区干部收入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三是灵活运用清查方法。这次村(社区)财务清查工作面广量大,为保证清查效果,统一设置了6类11张情况调查表,在各村(社区)先行自查填报的基础上,由各清查小组针对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突击盘点、核查凭证、比对账目、现场察看、重点抽查、个别询问、延伸追溯等方法,保证了清查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全面压实清查任务。要求各清查小组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清查工作,既是换届之年摸清村(社区)家底的必要动作,更是顺应中央要求推动全面从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处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的重要举措,从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坚持问题导向搞清查,强化线索意识挖疑点,着力揭露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严肃强调清查纪律。明确要求清查工作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把此次财务清查工作,作为锤炼自身作风、展示个人形象的一个重要舞台,做到时时处处事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立在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对清查过中形成的所有材料和相关报表,一律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全程留痕、方便追查。对于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今后区纪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如牵涉出相关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区审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