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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将“两个责任”全程纪实要求扩大至中层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5-0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工作,院党组专题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并将全程纪实要求从班子成员扩大至全院中层干部,要求将全程纪实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党组书记亲自抓,第一责任首先到位。院党组直接负责,党组书记亲自抓。每季度,党组书记亲自对全院所有“纪实手册”检查1次,根据记录情况,党组书记对各主体履行责任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

二是细化个性责任清单,确保责任不遗不漏。各责任对象根据各自分工,参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个人个性责任清单。院纪检组长对各责任对象的个性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责任不遗不漏。

三是责任对象扩大至中层,全程纪实覆盖全面。主体责任不仅是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全体中层正职干警也必须切实承担本部门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院纪检组参照区纪委纪实手册,印制下发适合本院中层正职的纪实手册,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中层正职的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

(区检察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