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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狠抓制度建设 持续巩固查案执纪效应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8-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高港区“3+4+N”作风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高港区“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排查查案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共识。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完善《高港区环保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高港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十不准”》、《高港区环保局关于党员干部职工上交收受礼金礼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和《高港区环保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对象、范围、标准,明确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与服务对象的交往界限,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把好节假日关,对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工作日及值班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开展检查,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区环保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