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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四项举措”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19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聚合力。明确由区纪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农委、水利等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通过365足球投注网站、“高港尊严·阳光纪检”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宣传专项行动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专项行动。

定重点。统计分析近年来全区处理的相关问题线索,根据其中反映出的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整治内容,明确农村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落实及其他共4个方面23个整治查处重点,分解目标任务,严格时限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做到有的放矢,方向明确。

摸底数。各园区、镇街、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明查暗访、交叉互查、信访举报等方面的情况,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按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线索、典型案例查处情况报区纪委。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多的单位,区纪委严肃追责。截至目前,已梳理相关问题线索39条。

严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反馈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典型案例不通报不放过,责任人员不追究不放过。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件,提醒谈话2 人,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10人,组织调整1人,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一案双查”2名乡科级干部,面向全区下发3期专题通报,有力震慑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