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长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各镇(街)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本委各室: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长松同志任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副主任,免去其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职务;
时良敏同志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严姝同志任区纪委正股级纪检监察员;
刘伟同志任区纪委正股级纪检监察员。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泰州市高港区监察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