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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要重“四抓”---中共大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袁冬青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4-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中共中央颁布实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来,该制度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呈现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配套制度缺失,思想教育不够深入,责任落实乏力,督促检查不能到位。为此笔者认为,要更深入的执行好该项制度,须对症下药,注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制度,增强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与本地区情况相适应的提醒、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体系,并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组织审核、监督检查等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细化要求,不断完善内容。要针对本地热点难点问题,充实申报内容,将民生问题确定为报告内容。三是规范程序,分解审批环节。要明确报告程序和审核程序,将个人填报、申报级别和组织审核的各个程序进行明确。
    二要抓好思想教育。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一是要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对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要利用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廉政教育大会,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对象、报告内容、审核程序及建立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强调。通过多种教育措施使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到,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是领导干部党性党纪观念的基本体现,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应尽义务;既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也维护了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是党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将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作出表率,带头执行并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及时提醒和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报告制度;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通报;三是要求组织部门把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列入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执行结果与干部本人的使用、提拔、奖惩相挂钩。
    四要抓好督促检查。要不断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定期督促和检查考核的办法,形成了有力的制约机制,确保将各项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实处。一是发放报告表和统计表的同时,要求各单位的纪检和组织干部配合党政主要领导做好制度的落实和宣传解释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写统计表,及时报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考核和领导干部廉政测评,结合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