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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一把手”腐败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4-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指出,加强党内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把手”。“一把手”腐败问题,不仅在理论上存在,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一个大难题。这个问题不仅问题性质严重,人民反映亦非常强烈,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下面就“一把手”的腐败问题现状、原因及对策作一分析。“一把手”腐败问题现状及特点绝大多数“一把手”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毕竟是经过党组织部门左一关、右一关考察过的,被公认为是德才兼备的才被选上的。但不可否认,由于主客观原因,一部分“一把手”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跌了跟头,出了问题。据统计表明,1998年以来,在全国查处的地厅级干部中,“一把手”占总数的42.1%。在辽宁沈阳慕马案件中,竟有16人是“一把手”。前不久,湖北省襄樊市原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孙寅为代表的74名领导干部涉案,其中相关单位“一把手”30多人。“一把手”腐败非常严重的现实,必然决定了它是反腐败中的重中之重,必须决定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一般来说,腐败了的“一把手”其特点是:一是将一些“要害部门”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中。什么纪委、什么人事组织部,什么财务部等等部门领导人都一概由他来统管,由他来任命,由他来提拔,他人一概不能插足,听的就可以得到升迁,不听的就找一个“工作需要”之由将其赶出这些部门,而且这类“调动”频繁,经常是“杀鸡给猴看”。举一个河北的例子,74岁的老干部、河北省纪委原书记刘善样跟程维高说,河北稳定不稳定就在用人上,在你身边不应该用李真这样的人,谈了几次,他听不进去,最后谈翻了,不欢而散。他也因此成了李真等人的眼中钉,后来还莫明其妙地被免去了职务。而这个李真呢?借助河北“一把手”的权力,称王称霸,滥用职权,他,一个秘书竟然能“让谁当厅级干部,写个条子就能解决;让谁当处长,打个电话就行。”经过这样“纯而又纯”的“选拔”,这些“要害部门”就很快变成“清一色”、“一条龙”了,这些部门也就会绝对地与“一把手”“保持一致”。所以当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强大到这样的程度时,包括监督部门在内的人也就无力监督了。二是善于弄权,善于构筑“关系网”。这些人非常清楚在市场条件下金钱的作用,因而经常慷慨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资源”去为打通上边的“头头脑脑” (经常是买通),? 因而有很硬的后台,消息灵通极了,上头一有什么精神就马上紧跟,往往要比他人抢一步;一旦有什么“风声紧”的预兆,就会暂时“收敛” 一下,“收敛”的目的不是改邪归正,而是为了东山再起。坏事都是自己所干,他们非常清楚漏洞何在,所以住往会在东窗之前会采取“补救措施”,将它搞得“天衣无缝”。正因为这类的“一把手”有这样的“能耐”,一般人若是没有过硬的证据和比他更硬的后台,一般是不敢也不会去监督的。三是利用舆论工具给自己发迹创造条件。这些贪财之徒,会不惜工本去收买有影响的报刊、电视为自己“吹喇叭”、“抬轿子”,千方百计“包装”自己,将自己打扮成“新时代的开拓者”、“勇于向前的改革能人”等等,俨然一副“新生事物”的代表,造成一种“谁如果怀疑他,就等于怀疑改革”的错觉。就这样,在这类人的头上,官帽越戴越多,头上耀眼的光环越眼花缭乱,他也就越来越不可一世,人到了这样的程度,再想去监督他,也就更难了。总之,当一个单位“一把手”“强大”到了真的是“领导一切的”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自己一身时,就真的像如今流传的一种说法那样:“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把手没有真理”,发展到那样的程度,那么,无论是党内系统的监督(如同级纪委的监督),或是党外系统的监督(如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一般便不敢监督的了。
  导致监督“一把手”不力的原因
    导致监督“一把手”不力的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封建传统思想影响。我国历史的本身就有着一个对“当官的”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封建传统。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普天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的历史,专制、特权与集权贯穿于整个历史进程,权力的绝对化、特权化、私有化是封建王朝的基本特征,有权的、当官的当然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无法无天、“官官相护”、“刑不上大夫”,想对他们进行监督比登天还难。而这种封建传统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所以邓小平同志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的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的危害。”
    二是一些人将经济生活中的承包制引入政治生活中。应用于现代社会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管理之中,搞一把手组阁制,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公仆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被弱化、淡化了,被强化的是“老板意识”、“雇主意识”,封建“家长制”不仅复活了,而且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很快地蔓延、发展起来,“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邓小平选集》第二卷,第331页)为什么当今的窝案、串案那样严重?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腐败了的“一把手”将一些“要害部门”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中的。
    三是党内缺乏民主,个人主人膨胀。他们将自己当作组织的化身,谁不同意,谁有反对意见,就给谁戴上不与组织“保持一致”,不与党“保持一致”,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帽子,因而可以“拉大旗作虎皮”,谁不与他们“保持一致”,谁就违背了中央的“组织原则”,单凭这一条,就可以进行“组织处理”,最后达到组织上的“清一色”。结果呢?“保持一致”就成为腐败分子招降纳叛、拉帮结派的工具,成为他们为非作歹、违法乱纪的挡箭牌,成为他们欺上瞒下、假公济私的合法手段,成为他们用来扼杀民主、大搞“一言堂”、“家长制”的最好理由,成为他们镇压“反对派”或“不同意见者”的一根政治棍子。
    四是漠视制度的存在,拒绝接受监督。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得很坦白:“到我们这一级的干部就没人管了”,而广西大贪官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也说得很“实事求是”,“我的权力大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没。沈阳的土皇帝慕绥新说:“国家的法令、法规在我这里也得变通执行。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他们党政大权一把抓,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什么都要请示他,什么民主集中制,什么党委的集体领导,统统不过是一件摆设,他的话就是圣旨,必须照办,不准在自己的班子里有任何一点“杂音”,想一想,权力“强大”到这样的绝对化程度能不腐败吗?就以那个判了死刑的成克杰来说,当时任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的他,要什么就干什么,他可以让银兴公司承接工程,可以命令计委为银兴公司立项,可以指令银行为银兴公司发放贷款,可以责令南宁市政府为银兴公司大幅度降低工程土地价,可以让财政厅将房改基金借给银兴公司,等等。总之,在“事发东窗”之前确实没有人能“管”得住这些“一把手”的。
    监督“一把手”的对策
    如何去监督“一把手”,我们认为有这样几条:
    一要加强教育。当前,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最近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以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特别是在用人上、重大的经济决策上,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要注重对“一把手”的权力实行制衡。一是权力要优化。选官要公开、平等和民主,上级部门要把好任免关,要让一身正气的德才兼备者去任“一把手”。实施用人失察追究责任制,不得口头推荐,不得私下打招呼,对那些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或者徇情枉法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二是权力要分散。即将“专权”变为“分权”,不要垄断权力,不要将“关键的、重要的权力”都集中于一个人的身上,大家的事大家办,领导班子的事大家办,要形成“一把手”也只有“一票”的权力,要迅速改变“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有绝对否决权的不正常现象。三是权力要分流。在纪检监察等领导体制上要有所变化,强化监督部门的“垂直功能”,将纪检、监督部门“剥离”出去。四是权力要受监督。整个社会要创造一种能够批评“一把手”的舆论氛围,不要对舆论批评“大惊小怪”,更不要认为对“一把手”的批评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就是别有用心。同时,权力的监督要受保护。要大力保护举报人,要狠狠查处那些心术不正的“一把手”对举报者的打击报复现象。五是权力要审计。要对“一把手”任何的工作情况、财务情况要进行审计(任期审计),这要成为一种制度定下来,尤其是对离任的、外调的“一把手”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要实在,不要搞花架子。六是权力要受惩罚。要依法治权,对腐败了的“一把手”要“动真格”的,不宠,不包,不护,更不能为了某种“政治需要”对其进行“人为地拔高”。要努力改变现实生活中的那种“对上不对下、查小不查大”和“见了老虎猛烧香,遇着苍蝇乱开枪”的倾向。(正兰 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