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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选登·问责条例】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友“蝴蝶非”:《条例》规定的问责方式为何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即使体现纪法分开,如涉嫌违法,如何体现纪法衔接?

中央纪委研究室:《条例》坚持依规治党,突出党规特色,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如涉嫌违法犯罪,可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