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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学习“两高”司法解释 坚持做到“三严”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4-25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在局微信群里进行转发,并于次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研讨。局党组书记对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严守底线。全局人员要对“两高”司法解释深入学习领悟,时刻警醒自己,认清反腐败形势,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不敢腐的共识。认真遵守环保人员“十不准”,坚决切断与排污企业、环评中介机构、环保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的非正常交往关系,做到廉洁从政、实干担当、严守底线。

二是严密防控。各党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岗位风险防范管理和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把履行“一岗双责”、严管就是厚爱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三是严肃问责。局纪检组要定期对行政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监察,经常听取行风监督员意见、建议。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大多数,惩戒处分极少数。

(区环保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