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许庄街道:举办学习《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班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4-2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许庄街道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对象共计98人参加学习《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特邀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丁桂峰主任,对《准则》和《条例》进行解读辅导。

一、辅导两部法规,唤醒党规党纪意识。在两部法规业务培训中,突出《条例》辅导重点,对六大纪律,紧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让人听得懂、能接受。围绕《条例》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明确党章规定的具体化。通过讲座培训逐章逐条学、选择重点案例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震颤与会党员干部心灵,触及灵魂深处,唤醒党规党纪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许庄街道纪工委刘宁书记在培训班上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要深学细研、学深悟透,并贯穿落实到“两个责任”工作中。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集中学习,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种好“责任田”,治好“病虫害”,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要求自我警醒。切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

三、把握四种形态,印刻全局忧患意识。通过学习培训要将学习《准则》《条例》贯穿落实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之中。让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树立全局忧患意识,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落实《条例》,认识到监督执纪不是纪检部门一家之事,更是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头等大事。两部法规与“四种形态”形成优势互补,填补了“高线”与“底线”之间的执纪准则。通过践行“四种形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通过“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许庄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