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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搭好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1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是龙泉驿区纪委吗?我们反映的问题你们管不管?”我拿起电话,明显感觉对方声音有些急促并略带些许怨气。

“您好,这里是龙泉驿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请问您要向我们反映什么问题?请慢慢讲。”我一边拿出记录本,一边安抚对方的情绪。

“我是西河镇某村的村民,我要反映我们组上的账与村上不一致,账目不清。组长李某在维修沟渠时弄虚作假,冒领误工费……我们还有很多问题,你们到底管不管?”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记录下来了。请问您是否愿意留下联系方式或姓名?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调查结果。”

“行!……”对方很配合地说出了他的姓名。

“您好!是不是我们前天已经电话联系了您?而且镇纪委已经给你们答复过一次了?”

“是的!但我们对镇上的调查回复不满意!”对方依然带着情绪地说道。

“您看这样行吗?如果你们愿意,欢迎到我们这里来当面详细交流,说说具体对哪些地方不满意,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好吧!我们马上过来!”对方一口答应。

当天中午,对方一共4人来到了信访接待室。经过耐心地沟通后了解到,他们是西河镇某村的村民代表,曾向镇纪委反映过相关问题,镇纪委已进行了调查,并给他们予以反馈。但他们认为镇纪委所反馈的被举报人虚报冒领金额与他们了解到的金额仍有差距,不能让他们信服,所以便直接向区纪委反映。

我一边安抚举报人的情绪,一边立即联系镇纪委了解相关情况。原来,目前镇纪委给他们回复的是阶段性调查情况,并不是最终调查结果,下一步还要对领取误工费的所有群众进行走访,核实具体金额。

我立即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并明确表示:“请相信镇纪委一定会认真调查处理,我们也会继续跟踪调查进度,并对调查结果严格审核把关。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纪事实。”

……

送走他们,我们又再次联系镇纪委,督促指导相关工作。经调查组核实,李某担任西河镇村组组长期间,借2013年至2015年组织村民维修沟渠之际,通过虚报误工费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经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套取资金全部退还给村集体。随后,我们会同西河镇纪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群众。

信访举报直接面对群众,我们在接待中需要细心解释、耐心疏导,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核实调查,为群众排忧解难,搭建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