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做这样的人

【纪检人·手记】大笔一挥章子一盖,出问题了怎么办?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1-11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去年年初,一封群众举报信引起了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该举报信反映,位于某乡镇的一家农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嫌骗取补偿款。市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征地拆迁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这几年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把问题调查清楚,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和关切。”调查组组长在问题分析会上强调。事不宜迟,我们根据工作部署,立即分头行动。

很快,调查便取得了进展。在事实面前,该农场时任场长张某交代了其伙同拆迁公司工作人员王某,通过虚增地面附属物的方式,共骗取征地补偿款44万元的事实。其中,农场分得30万元(该笔钱全部入了农场的账,并用作农场日常开支),王某分得14万元,场长张某另外还收受王某1.5万元的“感谢费”。

“我找拆迁公司的王某,让他帮忙多争取30万元补偿款,并跟他说,如果争取到的补偿款超出30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他得。至于王某是如何操作的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他当时跟我打包票说没问题。”张场长的一席话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拆迁公司王某为何如此“神通广大”,竟敢打包票而且成功骗取了44万元补偿款?

随着调查的深入,情况逐渐明朗。原来,王某通过“送钱”,先后“搞定”了负责现场测绘和评估的具体经办人,并出具了虚假的附属物清单和评估报告。王某还交代,“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只要跟现场测绘和评估的人商量好就可以了,至于上面逐级审批签字的领导一般不会仔细看,只要下面的具体经办人签了字,他们都会很顺利地签字盖章。”利用摸索出来的这套“规律”,王某还在其他拆迁项目骗取了补偿款。

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针对此次拆迁工作,当地镇政府与房管局还专门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上面的任务分工、责任划分条条清晰。尽管如此,镇政府、房管局、拆迁办、拆迁工作组等负责审核把关的相关责任人,却是层层“甩手”“放水”,审核把关形同虚设,以致于王某如探囊取物般地顺利骗取征地补偿款。

针对上述情况,除了调查处理涉嫌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相关当事人外,调查组还对负有领导责任、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启动了问责程序。

“这个主要是底下的工作人员没有抵住诱惑,我又没有跟这些拆迁公司的人员打交道,更没有收过他们任何钱物,如果组织要处理我,我心里还是有些想法的……”该镇主要领导李某接受谈话时,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虽然骗取补偿款的行为你没有直接参与,但是作为主要领导,你如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有可能避免或者及早发现问题,而且底下的工作人员没有抵住诱惑,你作为第一责任人,也难辞其咎!”后来,经过组织教育,李某悔不当初,“我要是能够做到尽职尽责,该管的管到位、该问的问清楚,多了解一下情况,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最终,李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担当。但不可否认,在现实工作中,确有少数领导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当起了“甩手掌柜”。像这样在审核把关过程中,无论内容是否准确或者符合要求,只要前面有人签字了,就敢大笔一挥、章子一盖、撒手不管。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或失误,不但害了自己,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江西省瑞昌市纪委李晓龙)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