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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三个统一”保障谈话场所安全“零风险”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2-0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区纪委为加强全区非“两规”“两指”人员审查谈话场所建设和管理,以“三个统一”的举措确保安全“零风险”。

明确考核细则,进行统一规定。年初将基层纪检组织的执纪审查谈话场所建设,纳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实施考核的意见中,明确“有单独的谈话场所的”得基本分,“谈话场所硬件条件过关且符合相应的安全条件的”加分,“谈话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扣分,通过细化考核目标,倒逼基层纪检组织强化办案安全意识。

制定规范文件,实施统一标准。制定《泰州市高港区非“两规”“两指”人员审查谈话工作规范》,并按照中纪委《办案安全检查工作一览表》中对办案场所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了基层执纪审查谈话场所的硬件建设标准,对谈话地点选择、室内严禁物品、录音录像设备等细节逐一进行规范。

结合分片挂钩,开展统一检查。今年5月,案管室会同各镇(街)挂钩的纪检监察室科室负责人,由分管常委带队走访7个镇(街),对照相关安全标准,逐个检查镇(街)谈话场所的规范情况,并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相关镇(街)迅速及时整改到位。目前,全区所有镇(街)的执纪审查谈话场所均符合规范要求,并已安全投入使用,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基层执纪审查谈话场所安全规范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