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播报

高港区“三个抓手”锻造派驻、巡察机构“打铁人”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12-1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通过抓培训、抓建制、抓监督“三个抓手”,切实锻造派驻、巡察机构“打铁人”。

抓培训。先后举办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纪检干部专题培训2次,培训内容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办案安全、执纪审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以及纪律审查谈话技巧、纪律审查的实务与操作等,有效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完善轮训跟班学习制度,区纪委从各派驻纪检组抽调业务骨干到区纪委跟班学习,提升执纪审查实务能力,截至目前,已轮训3批次18人次。

抓建制。编撰《高港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2+X”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汇编包括两项基础性制度及11项配套工作制度,两项基础性制度从面上规定了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配套工作制度是派驻纪检组运行的个性制度,由《高港区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等11项制度构成,从信访举报处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联合审理等方面提出需要注意的事项,对相关流程作出一般性规定,通过制度的完善为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坚实保障。

抓监督。严格落实“六条禁令”,组织全体新任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签订《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承诺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自觉性。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交流微信群,各组每日在群内报告工作动态,踏实履职晒实绩。以“四查”促“四有”,不定期对派驻机构开展随机督查,通过查在岗、查履责、查制度、查学习,努力成为“有纪律、有担当、有规范、有干劲”的“四有”纪检铁军,截至目前已组织专项督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