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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2-1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2月14日,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妇联主席、民政助理陆平违规为儿子获取慈善助学金问题。陆平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申报审核困难大学生慈善助学金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儿子(不符合条件)列为资助对象,违规获取助学金5000元。陆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规所得。

2.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河头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小俊、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徐春平、会计庄美芳骗取拆迁补偿等问题。3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审核拆迁补偿工作中弄虚作假,为徐春平等3户(不符合条件)获得76.38万元的实物与现金补偿。其中徐春平获得总价36.5万元的安置房和补偿金,期间张小俊收受3户钱款共9.5万元。3人还采取虚增拆迁附属物补偿款等手段,先后3次骗取、私分财政资金共17.38万元。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江苏省纪委)

(来源: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