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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细查“缺陷”锻“铁军”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3-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7年春节假期结束后一上班,江苏省泰州市纪委即在委局机关深入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对标找差活动。经过梳理,14个部室和64名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政治过硬、执纪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共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履责、能力等方面的问题314个,提出整改措施289条。这是泰州市纪委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缩影。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深入、越发展,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就越高;面临的形势越严峻、越复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任务就越紧迫。我们要用‘无差别’的视角防止‘灯下黑’、用‘零容忍’的态度锻造‘打铁人’。”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汤成快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

  坚持用人导向 拧紧“总开关”

  做到政治过硬,首先要严格把好“入口”。泰州市纪委从委局机关开始,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严格选人用人的基本条件、岗位标准和选调程序,提高准入“门槛”。

  坚持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出台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起31人的市(区)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在2016年进行的市(区)纪委换届中,其中7人被选任为市(区)纪委副书记。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政治过硬的重要保证。泰州市纪委常委会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每个月进行1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名常委会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交流发言2次、撰写调研文章2篇、深入基层讲课2次。

  为了筹备今年1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常委会通过专题座谈、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形式,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65条。在当天的会议上,常委会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这些一针见血的批评,让大家都有坐不住的感觉。但确实指出了我们平时忽略的问题,让大家看到了自己与‘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之间的差距。”泰州市纪委组织部长陆彩鸣表示。

  该市纪委机关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重视思想引领,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总支每月25日左右组织开展1次“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通过集中收看专题教育片、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坚持抓早抓小管好“自家人”

  “个别纪检监察组织今年以来未开展本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查不规范。”这些问题从一个个侧面反映了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亟待加强。

  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六项禁令》《问题线索不立案处置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定规立矩。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履职的重点。“2016年,我们市纪委牵头制定并以市委名义下发《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组织编印《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应知应会读本》,对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四种形态’的规定、流程和文本进行了统一梳理、规范和明确。”泰州市纪委案管室副主任朱征说。

  在细化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泰州市着力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泰州市先后两次组织全市16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层分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过核查,对8个未及时报告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4名申报事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函询。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5年以来,泰州市问责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其中诫勉谈话10人,党内警告4人、严重警告3人,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坚持压力传导提振精气神

  敢于担当首先要会担当。该市纪委每两个月举办1次机关讲坛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或系统内业务骨干宣讲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培养制,确定11名部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为导师,与委局机关年轻干部一对一结对传帮带。通过两年的个性化培养,2名80后年轻同志近期走上了室副主任的岗位。

  在强化教育培训的同时,泰州市纪委建立健全交流轮岗机制,激发队伍活力。2016年,该市纪委共有4名同志到市级机关任职,3名同志到市(区)任职,11名同志进行了内部交流轮岗,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敢于担当更要想担当。“市纪委建立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机制,对市纪委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纪委领导交办的工作,通过及时下发督办函、按月下发督办通报、适时上门督查等,推动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委局机关部(室)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职。”该市纪委办公室主任朱云桦介绍说。

  泰州市纪委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办法》,明确对各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进行巡察,促进履职尽责、廉洁执纪监督。

  2016年,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397件次,立案18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8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3个、处理3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2人。(周焕祥 常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