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播报

区纪委健全“三化”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2-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高港区纪委推行“三化”工作机制,明晰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

责任管理“清单化”,破除责任虚化空转。坚持共性责任与个性目标相结合,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负面清单、监督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对“两个责任”实行清单管理。责任清单个人提。按照“量身定制一人一单”的原则,全区各单位共列出领导班子个性责任任务清单197项、班子成员个性责任任务清单892项,逐一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清单项目集体审。建立审核把关机制,在个人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后,由党委(党组)召开常委会、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层层签字背书,确保清单既符合要求,又突出个性特色。清单内容公开晒。根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三大公开”要求,分层次分类别,通过专题会议、网络媒体、单位公示栏等媒介,公开“晾晒”责任清单内容,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督促检查“经常化”,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日常检查、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有效机制,着力构建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照单落实动态监管。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台账,各责任主体每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项目任务落实情况报告书》,对落实不力的,及时下发《责任落实提醒督办函》,避免“跑单”、“脱单”情况的发生。实现履责“全程留痕”。印发600余本《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要求全区乡科级领导干部“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全程留痕”,实行“两个责任”落实痕迹化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项目化管理情况,督促“三项清单”制度落实。今年以来,通过查阅记录、听取汇报等方式,累计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现并督办整改问题15条。

考核追责“常态化”,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既要解决“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更要解决“不真抓、抓不好”的问题。强化责任制考核。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联合区委组织部逐人逐项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当面报告制。出台《关于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区纪委当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意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失职必追责。制定出台《高港区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将“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通报重点。今年以来,共实施“一案双查”1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