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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则铸铁军 监督执纪诠忠诚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2-15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正人先正己,律己贵在严。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制度约束权力,用铁规昭示自律,以中央纪委全会审议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纪委的工作和权力,为推进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约束、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党章赋予纪委很高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无不强调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要求“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肩负着党内监督专责,能否严格依规执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政治效果,影响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工作规则依据党章党规党纪,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把六中全会精神有力落地,把总书记对纪检工作的要求具体化,明确了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具体程序和标准,是中央纪委树牢“四个意识”、与党中央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自己摆进去的坚强决心和责任担当。

凸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监督执纪权关进笼子。信任与监督、自律与他律辩证统一。坚持制度治党,必然要求纪检机关靠制度强化自身监督。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许多纪检干部违纪案例表明,纪检机关并非保险箱,纪检系统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纪不执行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纪检干部被“围猎”的风险更甚,有的甚至与监督对象勾肩搭背、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以案谋私、利用权力寻租。这一再警示我们,对执纪者应有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要时刻接受监督。工作规则针对监督执纪问责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从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程序、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体现了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落实落细工作规则,在严格监督下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机关责任重大,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执纪问责。宣示就要落实,制定制度就要执行。各级纪检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从严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把学好用好工作规则作为开展监督执纪的“牛鼻子”,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开展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工作,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请示报告、登记备案等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使工作规则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盯住人看住事,把工作规则提出的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严格限制审查时限、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开展“一案双查”等要求落实落细,用制度管住纪检干部队伍中的大多数,惩治极少数。以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为契机,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做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让广大纪检干部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通过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全党全社会证明,我们的队伍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

无须扬鞭自奋蹄,以担当诠释忠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发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员令,纪检机关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完成好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