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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作风建设再攻坚 “三微”治理再出击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5-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5月5日下午,高港区纪委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布置2017年全区“3+4+N”作风建设攻坚行动和“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4+N”作风建设攻坚行动

   “3”是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即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检查。

   “4”是指强化四项举措,即织密监督检查网络、建立挂联督导制度、实施作风任务派单、开展问题专项整治。

   “N”是指建立N个制度,即针对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切实加强制度供给,逐步建立健全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

   紧盯“微官”——关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突出“两抓、两清”,即“抓责任压实、抓作风整饬,清问题底数、清信访积压”,重点治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执行纪律不严等一批问题,主要开展基层责任压实、基层作风整饬、基层问题线索“起底”三个行动。

   规范“微权”——围绕基层权力的运行范围、关键环节、重要节点,推动“两亮晒、两规范”,即“亮晒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流程;亮晒村级事务,规范公开内容”,探索基层权力清单管理,规范流程,公开透明,创新基层“微权”治理的制度机制。主要开展实施小微权力清单管理、村务公开阳光行动、村务监督实效提升三项工作。

   剑指“微腐败”——侧重“严厉查处、严格问责、严肃通报,建立台账、建好平台、建好制度”,重点抓好基层群众关注的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工程招投标、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等五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的责任感,敢于顶真碰硬,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巩固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