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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体责任岂能转嫁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3-31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委主体责任岂能转嫁

杨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总书记的讲话切中时弊,很有针对性。过去一段时期以至目前,这种“甩责任”的现象不少。有的地方党委,只要一提党风廉政建设就认为那是纪委的事,一谈到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问题就派给纪委去办,就是记不起自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对需要自己亲力亲为的事情也不干,讲廉政党课要纪委准备讲稿,向上级报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要纪委起草……口头上说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实并未入脑入心,只是挂个名。以此种认识和态度来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的成效可想而知。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个字就是“党”,说明是党的任务、党的事业,党委不抓谁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而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虽然主体责任履行得好不好离不开监督责任,但是那种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各级党委必须明确,纪委固然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固然在上级纪委领导的同时要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但绝不能以此为依据和借口,把应由党委去干的工作、落实的任务转嫁给纪委。
  
  诚然,作为维护党的纪律、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尖兵”、“骨干”的作用。但是,当前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存,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只靠纪委单打独斗、孤军奋战将难以实现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彻底纠正“四风”的目标任务,各级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
  
  要求党委将主体责任担负起来,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自己带头、以上率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往无前、持续用力,在本单位、本辖区严格监督管理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惩处腐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将主体责任转嫁到纪委头上,让纪委“包打天下”而不能将其他方面的力量、资源调动起来,必然导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虚化空转,同时使纪委难以突出主责主业和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使反腐败的力度、效果大打折扣。两年多来,正因为我们一边逐步深入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边推动纪委通过“三转”逐步实现“瘦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新成效。很显然,党委不抓落实,或“推”或“脱”,将主体责任“让渡”给别人,是没有政治意识、担当意识的表现,在政治上首先不合格。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已经明确,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应该明辨是非,切思切记,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负起来。这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也是党的重托,不要等到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