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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精神 是一面作风之镜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9-12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来,在浙江、江苏,“发扬‘店小二’精神”成了一些干部常说的话。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发扬“店小二”精神,在一些地方已经见诸行动、形成制度,更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干部如何当好“店小二”,其实是一个作风建设问题。

“店小二”一词人们并不陌生,在白话小说、古装剧里,这一角色很常见。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里,“店小二”的存在感也不弱——网购空间,很多网店店主、店员也称自己“店小二”。当下,这一词汇悄然进入一些地方政治生活领域,“店小二”精神便增加了些许现实针对性。从各地的讨论和举措来看,所谓“店小二”精神,即把企业、基层、群众比作“客人”,要求政府部门、机关干部当好服务企业、基层、群众的“店小二”,其核心在于弱化政府的管制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只不过,这种说法更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

一些地方从中颇为受益。《今日浙江》曾刊发的一篇报道指出,一站式审批、全程式代管、跟踪式联系……浙江号召人人争当“店小二”,沉下身子精准服务,以干部服务的“加法”做起引进项目的“乘法”,从而使得一大批“大好高精尖”项目纷纷落户浙江。

由此说来,“店小二”精神并不复杂。其要义,主要有两点,一是在姿态上亲民为民,干部要放下架子,不当高高在上的“官老爷”,甘当问需于民、主动排忧解难的“服务员”;二是在行动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群众和企业有什么疾苦、有什么难处,决不推诿逃避,而是想方设法解决。说到底,身为干部的“店小二”要回归公仆本位,做好分内之事、尽好分内之责,不能做舒舒服服的“太平官”、庸碌无为的“混事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店小二”精神是一面现实的镜子。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公职人员的态度比以前是好了,但办事效率依然不够给力,“脸好看、事难办”等成了新问题。“店小二”精神的可贵之处,就是不仅有态度,更有实打实的行动,真正把服务做到位、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做到这一点,既需要唤醒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又需要相关的机制保障,形成制度上的倒逼压力和干事动力。

事实上,类似“店小二”精神式的提法并不少见,一些地方曾经提出的“保姆式服务”等,就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强调的就是服务意识,体现的就是有事就办、办就办好的追求。

为政贵在实,不管是保姆式服务,还是“店小二”精神,关键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老大难”问题逐渐解决了,发展的绊脚石消除了,群众的满意度提升了,才会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和人们发自心底的点赞。

(顾远山)(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