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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需勤跑腿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1-0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群众动动嘴,干部来跑腿,只要我们老百姓遇上麻烦事,动动嘴就有党员帮忙办理,真是太方便了……”看着党员干部帮忙修葺的房子,年过七旬的孙大爷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是笔者近日下乡时遇到的一件事。

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由此可见,干部既要勤政有为,更要以公仆身份靠前服务,主动为群众“跑腿”,帮助百姓分忧解难。

现实工作中,不时听到有干部感叹,群众不理解、群众不支持、工作不好干。的确,这种情形并不少见,干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群众并不“感冒”,甚至视而不见。究其原因,还是干部跑腿少了。在工作计划统筹当中,未能深入群众,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一厢情愿地认为群众会满意。殊不知,没有经过试穿买回来的鞋,大小可能不合适,甚至会磨脚。不事前多跑跑腿,仅凭臆想,群众当然不会买账。

干部勤跑腿,不但能够了解民情,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更能亲近群众,得到群众的认同,群众之“水”自能载起干部之“舟”,工作开展起来,方能顺风顺水,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倘若腿不勤,不愿往基层跑,眼中只看到上级,注定得不到群众理解。坐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凭空想象出来的工作点子,或许会如冬天里给群众送雪糕,工作难免处处碰壁。

部分干部惯于穿皮鞋,走不得基层的田坎路,生怕泥土脏了脚。在地方工作即使有些时日,依然不了解民情,融入不了当地群众,导致说话无人听,号召没人响应,工作难以推进。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应当摆正服务者身份,多进农家,多跑泥路,和群众打成一片,接触基层地气。群众有困难时,干部多跑腿,帮助他们化解;群众有诉求时,干部多跑腿,满足他们需要;群众有纠纷时,干部多跑腿,及时调处。

干部勤跑腿,换来的是民心所向,得到的是群众拥护。与此同时,带来的是服务质量的提升,工作有效地推动,进而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其乐融融的创业氛围。(吴桂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