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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把错误变成“肥料”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1-21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前不久,某地方一位局长因下属单位负责人违纪受到审查,未履行好主体责任,而被问责。当纪检干部找这位局长谈话时,他表示宁要组织的诫勉谈话,不要点名通报。究其原因,诫勉与点名通报相比,外界知晓范围小。他说:“通报出去,我这位局长的面子往哪搁?”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把个人面子看得比组织处理还重,甚至只顾面子不顾自身所犯错误的危害。还有的党员干部接受纪律审查时,忙着与组织讨价还价,而不去反省自己犯的错误给组织造成多大伤害、在党内造成多大负面影响。凡此种种,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又怎么能从中吸取教训,成长进步?

对错误的认知程度决定错误的修正方向和有无改正错误的决心。1978年10月,邓小平访问新加坡,代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承认并改正了两个错误:一是改变保守自闭,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二是改善中国的对外交往方式。这体现的是一种胸襟,也是一种气度。只有出于公心、真心为民的人,才能真正实事求是,而不去考虑个人得失。

他律固然重要,但自律也不可或缺。面对错误能否主动地改、自觉地改,取决于自我的“反省功夫”。1942年9月16日,周恩来专门为《新华日报》的副刊撰写创刊词,指出:“一个人的反省功夫,能时时这样,而且做错了就改,不足的就加,那这个人的修养一定成功。”正如列宁同志所说,公开承认错误,揭露错误的原因,分析那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就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

人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的麻木不仁和对组织监督置若罔闻。当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视组织的函询谈话为儿戏,面对组织的提醒漠然处之……总认为,吃吃喝喝、小事小节不足为怪。从诸多贪官违规违纪的事实可以看出,他们无一不是从小处开始破纪,最后导致全线崩溃的。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发现别人的错误不批评、不制止,任其泛滥,这种执行纪律宽松软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而拒绝监督、逃避监督的观念也是错误的,必须予以革除。

敢于直面错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所有打不倒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把错误变成“肥料”,变成前进的激励。正视并改正错误,如同手握一个“校正仪”,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和追求把准方向。(邹建 倪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