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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岂能“蜻蜓点水”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2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前不久和朋友聊天,交谈中,他提及自己的一位同事前一阵犯了错,错误虽说不是很严重,但理应给予批评告诫,以防小错演变成大错。可令大家没想到的是,单位领导只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地提了两句,导致那位同事对所犯错误不以为意,也在单位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就像生了病的病人,只要没有病入膏肓,理当给予改过的机会。对于这样的党员干部,组织如果能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正视错误,改进不足,无疑可以实现“治病救人”的效果。

不过,既然要“治病救人”,就必须得真检查、真开药。如果批评教育走过场、搞形式、不走心,草草了事或奉行一团和气的“好人主义”,只是点到为止,就会失去批评教育应有的原则性和严肃性,不但达不到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还会在其他党员干部中形成错误导向,不利于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事实上,因为批评教育不及时、不深入,造成一些党员干部的“小病”养成“大患”的例子,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足以说明批评教育的重要性。

批评教育绝不能简单草率,带点“辣味”、带点锋芒才是对党员干部负责任的体现。作为单位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发现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多一点“婆婆嘴”,多“吹吹风”,从关心关爱干部出发,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一腔真诚地帮其改正,让犯错误的干部既能认识到错误,也能体悟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认识纠偏中校正前进的航向。(杨新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