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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珍惜组织给的机会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0-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巡视杀“回马枪”已经常态化,不再是新闻;但对被谈话函询者杀“回马枪”,有些人还真没心理准备。吉林省白山市纪委在谈话函询后,有针对性地对问题线索进行再核查,以此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再核查比例达10%以上。

无论巡视还是谈话函询,“回马枪”都有很强的针对性,谁都不能抱着“买彩票”的心态。这一点,白山市浑江区干部刁某某应该深有感触。在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他对招待费支出问题含糊其词、解释不清,寄希望蒙混过关。不过纪委很快发现其有隐瞒事实的嫌疑,决定对其再核查。经查实,刁某某多次虚开招待费发票入账套取资金,决定对刁某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刁某某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干部高估了自己欺瞒组织的能力,也低估了组织的发现能力和认真精神。但最根本的,是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组织对其谈话函询的用意,是为了敦促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意识不到,自然不会珍惜。

现实中,不少同志只把组织提拔奖励视为机会,对于谈话函询唯恐避之不及。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在组织谈话和书面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最终被撤销党内职务,不知道魏宏在“反省思过”时,有没有真正想明白。

可喜的是,通过谈话函询的再核查,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已经逐渐认识到党组织的良苦用心,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悬崖勒马。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表示,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不少同志第一次接受谈话时,虽然组织明确告知这是组织给的机会,但他们仍觉得那不过是走个过场,心存侥幸、并不认真对待。而第二次找他谈话,就会认真很多,深感“不能再错过机会”,于是除了谈话的主题,还会主动反映其他一些组织没有掌握的问题。

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以为能多留下点什么,是大错特错。事实已经证明,欺瞒组织什么都留不下,反而会失去更多。(任担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