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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1-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本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督促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园区、镇(街)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园区、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园区、镇(街)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

6.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8.负责受理对本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园区、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区级部门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9.健全完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制度,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1.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