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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信访室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1-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本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4.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6.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7.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8.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