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访举报

高港区纪委“三个规范”优化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12-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为适应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区纪委专门出台《高港区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通过明确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重点、内容、程序、方式等,确保派驻机构信访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举报平台。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规范管理各派驻机构受理信访举报的专用电话、通信地址、专用邮箱的公布及使用,确保信访举报受理高效便捷、程序规范。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突出“风险防控、全程留痕、提质增效”,针对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精心编制工作流程图,对信访举报件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程序严格把关,并对问题线索从受理直至办结的整个流程实行动态台账式、痕迹化管理,确保登记环节统一受理、交办环节分类处置、管理环节筛选无误、报结环节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