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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有话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8-02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项目核查不用心,

草率签字来放行。

党纪严明终受惩,

失职必问权责清。

   据四川省纪委近日通报,2014年11月,高县可久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兆先,在该镇高坡村产业路项目资料不齐,且未实地核实长度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使用21万元补助金支付实际长度仅为2.5公里的产业路工程款,导致工程款被套取。此外,李兆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兆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漫画/商海春 诗文/小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