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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经信委“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6-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严格政务公开制。公开部门职责范围、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办事规则、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事项,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或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接受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的责任。
三、严格限时办结制。认真履行经信部门职责,对服务对象做到:材料齐全的即刻办、材料不齐的指导办、有困难的协助办、有特事的特殊办、有急事的加班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发现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查处,确保服务承诺不打折扣。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区经信委投诉电话:8696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