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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农委“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6-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做到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农业行政审批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农业行政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严厉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严。

三、提高服务质量。对来人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随来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农民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明确回复;对服务对象,做到有求必应,随时接受农民咨询,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资服务

四、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本委职责范围、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办事规则、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方便服务对象。依法公开“三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坚持廉洁从业。党员干部严守《廉政准则》,所有工作人员恪守廉洁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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