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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发改委“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6-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切实改进调查研究、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服务水平,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度。

2.优化服务环境做到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做到办事条件具体明确、办理程序简便易行,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本委行政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核准项目前期工作意见。

3.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委分管负责人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内资项目核准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外资项目核准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需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凡因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不能当时受理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补齐材料之日算起;对特殊事项,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4.实行政务公开,提升透明程度。通过网上公布等形式,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发展改革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职能范围、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办事规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对本委职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查、规划编制结果实行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5.坚持廉洁勤政,严肃各项纪律。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举报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推诿扯皮,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受理,并组织人员认真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在处理完结后3日内向举报人反馈。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52386966040,举报邮箱:ggch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