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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水利局“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6-1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切实推动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服务,我们郑重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推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民生。优质、高效完成年度水利目标任务,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抓好城市水利、农田水利、污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加速解决所反映的供水压力不足、污水收集问题。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许可内容和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纪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杜绝庸、懒、散、拖现象,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您的举报投诉,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投诉举报电话:0523-86966369

投诉举报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