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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聘请纠风监测员的公告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5-03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预防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努力推动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部分纠风监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纠风监测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工作,自愿义务参加纠风监测活动。
    (四)年龄20—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保障,并能够正常履行监督工作职责。
    二、纠风监测员的职责
     纠风监测员须按照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积极向群众宣传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收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了解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二)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收集、了解机关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三)参加对机关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以及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情况的检查;
    (四)根据区政府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参与日常巡查、明查暗访、专题巡察等活动;
    (五)收集、了解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行为,并及时向区政府纠风办反映;
    (六)应邀参加区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士可于2013年5月15日前通过网络报名。申请报名可以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   
申请人可登陆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泰州市高港区行风监测员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泰州市高港区纠风办邮箱(tzggjfs@163.com),收到“邮件回复”即可。
我办将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选择10人作为泰州市高港区纠风监测员,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监测员名单,接受全社会共同监督。
    四、其他事项
    1、被聘用的纠风监测员应依法开展监测监督活动,对因滥用权利,违法违规开展监测监督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2、纠风监测员开展监测活动,属于公益义务劳动,无工资待遇。根据区政府纠风办统一安排参加明查暗访活动的,给予适当补贴。
    3、纠风监测员由区政府纠风办统一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一届为一年,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续聘或解聘。
    附:泰州高港区纠风监测员申请表

泰州高港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

泰州高港区纠风监测员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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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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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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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以及特长
说明

审 核
意 见

    请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 tzggjfs@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12 日止。

    联 系 人:蔡 平 联系电话: 8696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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