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通告)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3-25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2009年8月20日起,高港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高港区纪委、监察局及全区各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信访举报时,凡在信封正面注明“群众来信”、“人民来信”、“举报”、“投诉”等字样的普通信件(挂号信、特快专递和包裹除外)一律免贴邮票,由泰州市邮政局高港分局对窗口收寄和信箱(筒)开取的此类信件按正常的投递班次统一送到纪检监察部门。

    特此通告。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泰州市高港区监察局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