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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纪委“分案限期销号”聚焦纪律审查“快查快结”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30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有效解决当前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拖沓、效率不高、突击移送审理等问题,泗洪县纪委实行执纪审理分案限期销号制度,根据违纪案件复杂程度不同,将案件分为疑难复杂经济类、一般经济及其它类、行政处罚类和刑事处罚类等四类,并确定该四类案件分别自立案之日起60日、30日、15日和10日内审查终结并移送审理,凡未按规定时限移送审理的即予以销号,并不计入年终考核。同时,为提高结案效率,规定以上四类案件自移送审理之日起分别在10日、7日、5日和2日内审结,确保案件快查快结。

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案253件,截至目前,已审结101件,较去年相比,同比上升19%,有效提高了纪律审查效率。(胡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