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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基层纪检监察试点“直管”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4-08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从本月起,灌南县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改革重组,新组建的基层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直接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从今年3月初开始,灌南县结合本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全县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改革重组,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各种关系划转至县纪委序列。在此基础上,再由县纪委、监察局组建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管辖经济综合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和执法监管等部门相关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查处违纪案件。此外,在各基层党委(党组)设立一名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纪检委员,兼职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协助纪工委开展有关工作。
    在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改革重组过程中,该县始终注重精简、高效,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三个不增加。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不存在县级与基层之间增加工作层级的现象;基层原有纪检监察编制划归县纪委序列,充实到纪工委、监察分局,未增加现有的行政编制;相关人员调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同时,通过财政预算将其工资关系、工作经费一并转入,没有增加县乡财政开支。
    灌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以波介绍说,该县设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并实行直管机制,将以往分散的纪检监察力量整合起来,有利于“收拢五指出重拳”。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不再承担业务范围之外的其他工作,有利于“耕好自身责任田”。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基层单位无隶属关系且级别相平,排除体制制约和人为干扰,工作独立性更强,有利于“坚持原则不走调”。(来源:新华日报 陈勤 朱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