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他山之石

节日放松纪律弦 “全国闻名”后悔迟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1-24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7年鸡年春节即将来临。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享受合家团聚的温馨与快乐。不过,节假日往往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党员干部若是疏忽大意、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难免要栽跟头。本期“通报溯源”就再次给大家敲响警钟:越是节假日越要绷紧廉洁自律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编者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了9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2016年2月10日,江西省金溪县河道管理局局长邱仁发纵容其子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170.7元。经金溪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仁发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事件回顾

金溪县河道堤防管理局为该县水利局下属单位,该局现有一辆公车(白色陆风)及一张公务油卡,该卡由司机刘某某负责保管。

2016年2月6日,因要回家过年,司机刘某某主动把公务油卡交给局长邱仁发保管,邱仁发也未推辞。春节放假期间,邱仁发把单位油卡存放在家中。

2月10日,邱仁发的儿子邱某在家中发现了加油卡,并向邱仁发索要密码。邱仁发便将密码告诉儿子。当天上午,邱某驾车来到金溪某加油站为自己的私家车加了31.61升93#汽油,共计消费人民币170.7元。

查处经过

春节假期过后,金溪县决定就春节期间全县各单位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成员调取了各单位公务油卡在春节期间使用情况记录,发现县河道堤防管理局所属的公务油卡于2月10日(大年初三)在该县第一加油站消费了170.7元。

2月25日,县纪委监察局调查组就该局春节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问题进行核查。

通过前往涉事加油站进行外围取证,调查组基本掌握了邱仁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容其子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的事实。在证据面前,邱仁发对违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

根据调查结果和邱仁发的认错态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金溪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仁发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5月25日,县纪委将该起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

“就因为170元钱,得到一个党内警告处分。之前是全县通报,现在又在全国被通报!以后公家的东西,再也不敢往家里拿了!”在得知自己被中纪委网站曝光后,邱仁发更加懊悔不已。(何玉婷  林青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