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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待触红线 受到处分悔已迟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12-20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了就是客,就要盛情款待,没想到违反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这都是我纪律意识淡薄的结果,我接受组织处分。”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财政所副所长高建伟,近日谈起自己因违规公务接待受到党纪处分仍后悔不已。

今年8月,开封市祥符区纪委接到市纪委关于督办有关问题线索的函:刘店乡政府在开封市某餐饮公司开具两张连号餐饮发票。区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今年6月24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到刘店乡考察市场建设,该乡人大主席翟玉彬打电话安排财政所副所长高建伟接待考察人员。在该公司没有考察公函、高建伟没有申报接待方案的情况下,当晚便带领该公司考察人员到开封市某餐饮公司就餐,其间共消费1580元。高建伟开具了金额为900元和680元两张发票,后来在乡政府报销。

调查结束后,祥符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建伟党内警告处分,所有餐费由高建伟承担。因翟玉彬安排工作交代不明,区纪委对翟玉彬进行了约谈。(张金亮霍鑫)

【执纪者说】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高建伟罔顾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违规招待,是对纪律规定的漠视。这起案件警示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中,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能触碰纪律红线,否则必然在纪律面前“栽跟头”。

——开封市祥符区纪委张洪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