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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纪委:系统构建“211工程” 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25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从有了‘211工程’,我们基层纪检干部在面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再也不像以往那样无从下手、‘两眼一抹黑’了”。近期,泰州市高港区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据了解,该区纪委的“211工程”是指“2《手册》1导师1制度”。2《手册》是指高港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和《实践“四种形态”典型案例参考运用手册》;1导师是指全区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均有1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导师挂钩指导;1制度是指建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月报告、季分析、年考评制度。

“‘211工程’是一套系统、严谨、简易、务实的工作体系”。高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薛永忠这样介绍该区纪委的“211工程”,“我们本着‘便于理解、便于操作、便于考核’的‘三个便于’原则,从操作层面、实践层面、考核层面‘三点发力’,用了近4个月的时间完成这项工程,目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要求,着力破解基层纪检干部‘不会干’、‘不懂干’、‘干不好’的现实难题”。

▲两本手册作教材,“依样画葫芦”确保履职规范

今年2月,高港区纪委以小巧便携的操作手册样式,依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以及其它现有的党内规章制度,明确细化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分类情形、运用方式、程序步骤和量纪尺度等各方面,编制了100余本《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发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同时,高港区委也专题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区纪委编制的这本操作手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表格是该手册的一大特色亮点。该区纪委设计制作了《党员干部批评教育审批表》《批评教育通知书》《初步核实呈批表》等13张表格附在手册后面,以严谨规范、简洁易懂的表格形式固化工作流程、严格操作程序,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

今年3月,高港核心港区纪工委在对该园区3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进行核查时,发现有6名领导干部存在家属经商办企业问题。园区纪工委依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首次成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为了给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提供更直观的案例指导和参考,今年4月,该区纪委面向全区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广泛征集其近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案例,并从中择优选取50个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编制了《高港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四种形态”典型案例参考运用手册》。该手册包含提醒谈话案例18个、诫勉谈话案例17个、批评教育案例5个、函询案例3个、党纪轻处分案例3个、重大职务调整案例1个、综合使用案例2个,涵盖区、镇、村三个层面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情概况。

据悉,该区纪委通过集思广益的形式进行征稿,一方面是确保案例更加“接地气”,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另一方面旨在通过“以征带训”的模式,倒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学深悟透、准确掌握“四种形态”。

该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在介绍该手册时说,“这本手册依据‘四种形态’的各类适用情形,相应列举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7类案例,通过区分案例类别,厘清适用标准,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画出了‘坐标图’,提供了‘指南针’,有效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度”。

该手册在对每个案情进行概述后,均援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所涉条款,对相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出定性,并详细介绍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操作流程。通过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与《实践“四种形态”典型案例参考运用手册》互动运用、相辅相成,确保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既有操作样板,又有履职示范。

▲一名干部当导师,“手把手教学”提升指导实效

高港区纪委成立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导师指导小组,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分片区挂钩指导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部门(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各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导师由“纪委基层行”驻村(社区)联络员担任,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导师制”培养范围,通过“走下去”或“请上来”的方式,进行零距离指导。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创建各片区挂钩指导微信群,促进挂钩指导联络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各片区导师围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四种形态’运用方式,以点对点联系、面对面指导的形式,提升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我们专门聘请了区内外政策理论、纪检业务、法律法规、审计财务等领域的专家领导充实导师库,定期参与指导实践,做好‘传帮带’。此外,各导师负责指导督促其所挂钩的纪检监察组织完善台账资料,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该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如是介绍。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该区纪委搭建了多维培养平台,制订了周密培养计划,开设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论坛,兼顾“大课”教学和“小灶”微课,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个别辅导、交流点评等方式,有效提升指导实效。值得一提的是,在指导过程中,该区纪委比较注重实战演练,强化随案跟训,不断丰富履职经验,夯实履职基础。此外,交流竞评是论坛的常规性课程,该区纪委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上台传授经验讲成绩、互动交流找不足、学思践悟谈体会。

为了更好地督促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我们建立了科学的考评体系,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其中,实行成果月度报告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月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统计数据。同时,推行工作季度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分析交流会,梳理各类问题,以便改进工作方式”该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结合“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于年底综合评选年度“最佳导师”、“最佳学员”,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一套制度抓考评,“阶段性考核”倒逼有责必履

为全面掌握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高港区纪委建立了月报告、季分析、年考评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分析、一年一考评机制。

该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对照《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要求,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依据《手册》中相关表格,做好详细记录,要求一事一记载,确保全程留痕、全程纪实。

据介绍,该区纪委于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召开“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季度例会,对各纪检监察组织上一季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重点审核每个案例运用标准、处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明确由案管室做好相关记录和后续督查督办工作,对处置恰当的存档进行备案,对处置不合要求的按程序退回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作重新处置。

此外,每年年底,该区纪委还召开全区“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点评会,专题总结上年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点评情况及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对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不力、敷衍赛责的,该区纪委将视情况对相关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召回”管理或“挪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