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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四个确保”抓实股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备案工作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12-2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加强对驻在部门股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四个确保”抓实股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备案工作,主动接受“廉政体检”。

确保全覆盖。报告人员范围包涵了驻在部门全部股级干部,实现了股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全覆盖,共有75名股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确保全面性。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股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股级干部必须报告的个人收入情况等14项具体内容。纪检组在备案报告时进行全面审核,内容不齐的一律退回进行补充。

确保准确性。要求报告人亲笔填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把关审查,纪检组备案审核。对于未按程序签名或把关审查的,一律退回进行补充填报,对于在受理审核时发现明显不符合或与组织上了解不一致的,责令报告人专门写出说明或进行补充更正。

确保安全性。在上报股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备案时明确专人保密登记存档,不得从外网上传,对报告的内容予以保密。对于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报告的安全保密,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下一步,纪检组将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查核结果将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