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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全程监管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12-2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促进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作,防范决策风险,近日,区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下发函告,加强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从明确范围入手,督促各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决策方式、决策规则及决策程序,细化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管理。

从全程监管入手,建立事前备案、事中参与、事后督查的全程监管机制,要求各驻在部门每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前,要事先向纪检组备案,纪检组视情况派人列席会议,并从规范决策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各驻在部门定期上报“三重一大”事项目录表,纪检组结合财政支出情况,采取重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查“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

从部门考核入手,设计制作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目录表及督查表,动态记录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监管情况,并将各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与年度廉洁自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合起来,提高监管结果的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