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王金宏因受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4月23日,高港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王金宏因受贿错误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经查,2003年至2009年期间,王金宏在先后担任高港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高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高港区皮肤病防治所的职务之便,先后六次收受高港区皮防所承包人陈金美所送的人民币共计2000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