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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高港区“五项机制”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5-12-17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纪委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灯下黑”,健全5种机制,确保全面落实“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一是个人事项报告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截至3月底,全区83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按要求填报了2014年度报告;其中16人补报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今年上半年,2名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上报了有关事项。
  二是巡查监督机制。依托“纪委基层行”专项巡查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巡查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时了解核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5月开展的“纪委基层行”第一轮专项巡查工作中,专项巡查组对区教育局和胡庄镇的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巡查,动真碰硬,形成了强烈震慑。
  三是外部监督机制。出台《高港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员工作联络制度》,聘请9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网民代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员”,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和“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借助“第三方”力量严防“灯下黑”。
  四是制度保障机制。一方面,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半年共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各类会议制度5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行为规范、行为失范记录等3项,请示报告、经费开支、物资管理以及镇街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工作汇报、监督管理等15项。另一方面,再造内部工作流程。编制《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流程图》68项,从责任主体、工作环节、办理时限等方面,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流程,让大家按图索骥、按规操作。
  五是直查快办机制。针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即办即结、务求实效”的原则,推行“直查快办”办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违反“四风”问题以及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年上半年,迅速办结了2起涉及乡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沈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