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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高港区纪委编制《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破解履职四大难题

发布者:纪委 发布时间: 2016-03-30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纪委编制《高港区纪检监察组织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以“严、细、实”的举措,着力破解履职过程中的四大难题,推动“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在基层实践“落地生根”。

一是提供实践样板,破解“干部不会干”的问题。以小巧便携的操作手册样式,依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以及其它现有的党内规章制度,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分类情形。
“以前实践中遇到问题,我们往往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怎么干,现在好了,《手册》上对“四种形态”操作情形都有明确说明,确保我们在履职时有依据、在疑难时有解答、在模糊时有标准、在监督时有底气。”大泗镇纪委副书记孔玉美这样评价。

二是丰富履职方式,破解“监督手段少”的问题。《手册》对“四种形态”分别明确了相应的工作方式。其中,对于“常态”,规定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5种方式;对于“大多数”,规定轻处分、组织调整2种方式;对于“少数”,规定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种方式;对于“极极少数”,规定为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适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组织调整等9种工作方式的55类情形分别予以明确。通过充实监督执纪问责手段,有效解决了一些镇街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只盯大要案”和“无事可干”的问题。
  三是严格操作程序,破解“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手册》将各类适用情形的操作程序均予以固化。例如,将提醒谈话程序细化为审批、谈话、归档等3个步骤;将批评教育程序细化为审批、谈话、归档等3个步骤;将诫勉谈话程序细化为审批、通知、谈话、陈述、跟踪、归档等6个步骤,等等。同时,设计制作了《党员干部批评教育审批表》、《批评教育通知书》、《初步核实呈批表》等13张表格附后,以简洁易懂的表格形式固化工作流程、严格操作程序。
  “《手册》将操作程序固化了下来,有效解决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口岸街道监察室某办事员说道。
  四是充实考核依据,破解“考核管理难”的问题。把《手册》中14张表格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通过严格履行填报表程序,推动建立规范、详实的考核台账资料。

“区纪委将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年终考核时,区纪委将对存在应当填报却未填报、表格填报不规范等情形的纪检监察组织,依据相关考核细则予以扣分。通过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清单化的考核管理模式,切实提升考核的实效性,有效解决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考核时‘考核依据单一’、‘界定标准模糊’、‘台账资料杂乱’等问题。”高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薛永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