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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2016年第5期:顶真碰硬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6-01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多数还停留在会议上、纸面上,管理缺少措施,监督缺少效率,惩处缺少力度,以致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屡有发生……我作为党工委书记,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8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李俊仁在该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上,当着全区150多名领导干部的面,作了一次深刻的公开检讨。此次会议上,与李俊仁一同作公开检讨的,还有区纪委教育工委书记凡卫东。

近日,经高港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李俊仁党内警告处分;对区纪委教育工委书记凡卫东进行诫勉谈话,由区纪委对其实施“召回”管理。

近年来,高港区纪委始终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问责追责力度,坚持把“一案双查”作为“撒手锏”,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方,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专项巡查盯“两责”

据了解,近年来高港区教育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先后发生了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原校长戴德鼎受贿案、区教育局原副局长蒋广荣受贿案、区教育局职社科原科长季玉春受贿案、区中等专业学校原副校长蔡明受贿案等多起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5月起,根据高港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部署,区纪委对该区教育局、胡庄镇、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口岸街道吴楼村、大泗镇二陈村5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委基层行”专项巡查工作。据了解,高港区纪委本次开展的专项巡查与往年的巡查在重点上有所不同,今年的巡查除了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外,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查重点。

“区教育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屡发不止,相关问题直指该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可以说,我们是带着问题开展巡查,冲着解决问题去区教育局的。”高港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余磊这样解释对区教育局开展巡查的原因。

高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薛永忠认为,“就在此次巡查期间,我们又发现并查处了该局副局长张宏泉、督导室副主任栾广春、高港中学原校长李国璋等人的违纪问题。巡查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必须利剑高悬、威慑常在”。

 

△实施当面报告,现场质询点问题

今年初,高港区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区纪委当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意见》。今年以来,结合“纪委基层行”专项巡查情况反馈,已组织区教育局、胡庄镇2家单位当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8个园区(镇街)、52个区级机关部门参加了现场观摩。

质询环节既是区纪委专项巡查工作的固定程序之一,也是专项巡查的收官活动。而正是在严肃的区教育局当面报告会的质询环节,区委教育工委、区纪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对区纪委专项巡查组成员质询的问题,认识不清、态度模糊。会后,区纪委立即组织“回头看”,对质询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随后,区纪委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对区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相关问题的通报》,在全区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高港区大泗镇纪委副书记孔玉美说,“区纪委每年都发此类通报,但这次同时问责部门党委和纪委‘一把手’在我区还属于‘前无古人’”。

 

△开展分组讨论,以案说法谈认识

在召开全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上,高港区委抽出半天时间,将区四套班子成员,各园区、镇街、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为10个小组,分别由10名区委常委牵头,组织开展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分组讨论。讨论环节包括谈认识,排问题和议处理三个方面。分组讨论后,区委还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四套班子成员对相关问题再进行集中研讨。

“区委专题就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分组讨论,区委常委带头在分组讨论会上谈认识、排问题、议处理,这还是头一次,通过牵头开展分组讨论和集中评议,每个常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了更加明确而又清晰的认识,同时感到更应自觉地担负起应负的主体责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志斌如是说道。

 

△抓住关键少数,亮剑问责不手软

“这是高港自1997年建区以来,第一次有部门‘一把手’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在大会上公开作检讨,充分体现了区委对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的坚定态度,也彰显了区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追责问责的铁腕力度”。高港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左祥生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结束时,如此评价高港区委和区纪委近期的系列“大动作”。

除了区教育局党委“一把手”李俊仁被问责,区教育局纪委“一把手”凡卫东也被问责。该区纪委根据《高港区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对凡卫东实施了“召回”管理。根据该办法,“召回”管理期间,被“召回”对象将离岗接受为期1-2周的集中教育和跟班学习。学习教育结束后,区纪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与为期1-6个月的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对其在此期间的工作表现、职责履行、工作实绩等进行跟踪考察。跟踪考察合格,将回原岗位工作;考察不合格的,或一年内出现两次召回情形的,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进一步组织处理。据了解,凡卫东是该区纪委今年创新出台召回管理办法以来,被实施“召回”管理的第一名部门纪委书记。

今年以来,高港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4人,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下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通报2起。

 

△强化警示教育,抓早抓小挺纪律

近期,为了让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有更加清醒的认识,高港区纪委结合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群众身边“四风”腐败案例为两大重点,对河南新乡原市委书记李庆贵落实主体责任被处分、湖南省保靖县23名纪检组长热衷搞“副业”被免职、江苏省仪征市征地拆迁腐败窝案等16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编印了150余本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汇编,并作为区委中心组“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的学习材料,组织全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

“别小看了这一本薄薄的册子,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作用可太大了。”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邵釜明这样评价区纪委编发的《案例汇编》,“这本汇编不是对案例的简单堆砌和罗列,虽然只有16个案例,但每个案例都具有代表性,有本地区的,也有其它地区的,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也有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每篇案例材料结构都分‘案情概要’、‘条规链接’、‘风险提示’三大块,既以案释纪,又以规释纪,还友情提醒,全面深刻而又富有人情味,很容易入脑入心”。

在编发汇编的同时,高港区纪委还围绕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组织全区各园区、镇街、机关部门(单位)的党(工)委和纪(工)委书记进行了2次专题知识测试。区纪委还明确一项规定:对于考试不及格的“一把手”先进行集中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将组织集中培训,直至“全员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