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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日报》2016.04.26:紧盯“三小”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4-26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5年以来,高港区纪委结合基层各类专项整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小官”、“小事”、“小钱”,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紧盯违纪问题,管住“小官”。利用“纪委基层行”驻村联络活动,对村(社区)的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会计站长开展法纪知识、“三资”管理集中教育培训。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工程建设等极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执纪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2015年,全区共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

查纠“四风”问题,深究“小事”。坚持抓早抓小,不把“违规收受一瓶酒或一条烟”当作可查可不查的小事,发现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年初,区纪委严肃查处了白马镇3名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违规收受企业烟酒等礼品的违纪问题。2015年,共开展基层明察暗访23次,发现问题26起,在全区实名通报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0人。同时,坚持边查边纠,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企业、改进作风“三个必须、三个严禁、十个不准”规定》等文件,从制度层面解决少数基层干部服务企业“不拘小节”的问题。

严惩贪腐问题,紧盯“小钱”。紧紧盯住惠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农村低保、困难救济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加大对发生在农村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015年,区纪委针对群众反映少数村居干部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问题,提请区审计局对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据此先后查处村居干部违纪案件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农村改厕存在“死灰复燃”现象,认真开展农村改厕“回头看”行动,共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此外,还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对全区农机骗补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共立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