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运用“四种形态”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六个必谈”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6-20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切实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近期,区法院纪检组针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所有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提醒谈话过程坚持做到“六个必谈”:一是个人、家庭财产状况必谈;二是婚姻、生活状况必谈;三是廉政建设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必谈;四是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热点岗位、关键岗位必谈;五是对舆论较多或有举报的必谈;六是对新提拔、岗位调整的必谈。

通过此次专项谈话活动,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对法院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表示保持高度的清醒头脑,以实际行动汇聚廉洁之风、弘扬正义之气,为司法事业交上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