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履职担当意识

发布者: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6-08-03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增强履职担当意识

在全区纪检工作“弘扬高港精神、强化担当问责”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区纪委全会的部署,坚持挺纪在前,责任在肩,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抓紧,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今年16月份共开展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约谈2人,诫勉谈话3人,累计8人。其中涉及领导干部1人、中层干部6人,中层干部谈话数占总数的54%

1.抓早。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根据不同情况,针对不同问题和苗头,对党员干部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既传达上级精神,传导履职压力,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今年1月,在一次日常工作交接中,我们发现1名党组成员存在公款移交不及时问题,在请示党组书记后,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谈话,这名同志端正了态度,并于次日把5000元送交当事人。

2.抓小。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力求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先后制作并发放《廉政建设监督卡》300份,回访服务对象60人次,聘请行风监督员15人,收到意见建议9条。其中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在某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过程中履职不规范线索,经调查,我局行政服务科负责人高某存在未及时发现该项目变更审批内容,监测站负责人张某存在安排验收人员不当等问题。经过约谈,二人已认识错误,并于5月份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验收。

3.抓紧。建立健全科室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人员慢作为怕担当问题,紧抓不放,做到既查清问题,又追究责任。今年3月,我们在查处口岸街道某中沟环境污染环保局没有处理的投诉中,发现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郭某在调查处理时,存在调查不认真,回复不及时,履职不充分而造成重复访越级访。今年4月,在查处许庄某企业污染环境,环保人员处理不力信访投诉时,发现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某、宣教法制科副科长施某对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存在担当意识不强,履职不充分问题。局纪检组先后对郭某、刘某、施某等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下半年工作打算

1.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区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重点是要学习区纪委薛书记在区委第五次党代会上所作的纪检工作报告,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不忘初心,干净做人,干净做事,打造一支严执法、善作为、守规矩的环保队伍。

2.落实一岗双责要有新突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促进党组成员和科长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违纪案件,要严肃问责,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3.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按照区纪委操作手册的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做到既准确运用,又快速执行。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不断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